德孝資訊
德孝家園
了解關注
燃放煙花爆竹賀歲新年是我們中國人民千百年來流傳下來的傳統文化。然而,近些年來,這一深受廣大群眾喜歡的傳統文化卻為了環保政策讓步,幾乎在全國范圍內被取締了。但是,人民群眾的抗議之聲也從未間斷,煙花爆竹被禁止后,導致所有人都覺得“年味”淡了,也少了喜慶和熱鬧的氛圍。
好在人民日報察覺到了老百姓的心聲,經過考察各地關于是否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發現,很多地方政府完全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全面禁止燃放煙花,這與國務院頒布《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目的相悖。于是,人民日報一針見血地指出:不宜禁放鞭炮,拿環保說事一刀切,是懶政、蠢政、霸政。
事實上,關于燃放煙花爆竹一事,2016年國務院就出臺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經營、運輸及燃放進行了明確規定,該《條例》并非是對煙花爆竹的全面禁止,相反是為了保障人民群眾能更安全地接觸煙花爆竹。例如《條例》28條規定,人民群眾燃放煙花爆竹,要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
《條例》在第五章對煙花爆竹的安全燃放有明確規定,僅禁止在文物保護單位、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醫療機構、幼兒園以及養老院等可能存在危及公共安全風險的地點燃放。但是從未禁止燃放。《條例》28條只是賦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
該《條例》的本意是要求地方政府切實履行責任,保障燃放煙花爆竹時不危害群眾利益即可,而不是一刀切式的全面禁止。然而,正是這一賦權導致新年煙花爆竹被各地扼殺,各地政府打著環保和防止煙花爆竹危及安全的旗號,在未嚴格評估燃放煙花爆竹的實際危害情況下,憑著領導一句話就全面取締煙花爆竹。
一時間各地開始層層加碼,攀比禁煙政策,從生產、經營、運輸及燃放各個環節全面出擊,制造煙花的企業被關閉,販賣爆竹的超市小販都被沒收罰款,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也是或抓或罰,一時間煙花爆竹成立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如此政策之下,人民群眾喜慶新年的權利自然也受到嚴重侵犯,真如人民日報所說的那樣,屬于懶政、蠢政、霸政的行為。
雖然2023年多地出臺的煙花爆竹最新政策仍在市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但是既然權威機構人民日報已經明確表態了,各地各級政府也不可能看不到或者不響應,也許到明年政策就會有所改觀,至少在人口密度較低的農村地區相關政策可能會較松,在那里我們說不定能看到聽到久違的煙花爆竹慶祝新年的喜慶聲。
【作者:李韞潮 河南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
(編輯 雪君)